甄子丹还是一如既往的塑造了一个有争议的叛逆警察形象,或许这是他作为动作演员的局限。同样,甄子丹的电影还是一如既往的简单,情节简单到你可以从开头的几分钟就知道故事的如何发展和结局,但这不影响《导火线》作为动作电影带给观众一种眩目混合格斗上的视觉盛宴。
当乔峰以最普通不过的少林长拳横扫武林,谁说“还施彼身”就是高深,简单就是低微?擒龙手也好,长拳也罢,不过是使用者的招数,能否“四两拨千斤”还得看你的功力。简单和凶狠的《导火线》的确做到极致的简单!
当然,简单加格斗,玩深沉的导演可能不屑一顾,甚至嗤之以鼻。但,除非你能做到《无间道》乃至《疯狂的石头》这样的剧情,要么,你就简单点,玩狠点,但千万别玩出《英雄》、《无极》、《十面埋伏》这样不伦不类的“大做作”。
仅仅是这些吗?当然不是。
除了电影的观感外,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正义的凶狠!这就是《导火线》作为电影的核心价值观。不光是在电影里,现实中我们经常发现这样永久的悖论:警察的以暴制暴和流氓的用法律保护自己。《导火线》中的三兄弟绝对属于“流氓懂法律”的类型,这时候法律有用吗?当证人被杀、证据无踪、程序出错,而所有的疑点都指向被审判的那个人时候,那么法律也将只是一纸空文,法庭上的一切也和小孩过家家的过场一样搞笑。
许晴的一句“当有证据的时候,我一定抓他们”在犯罪事实前显得那么苍白的时候,这时候的法律呢?这时候的法律其实就在甄子丹的“警察抓贼”的思维里,至于程序方法等等繁文缛节都不是他所考虑的范围之内。吕良伟大摇大摆的走出象征法制社会标志的法庭,这时候能救古天乐和范冰冰也只能是甄子丹的“简单暴力”和“无程序的法律”!此时,我还想起电视剧《绝对控制》里王学兵的一句:我无法忍受罪犯在我眼前不停的晃悠,而我们却没有抓他的证据!
“以暴制暴”的争议在于法制社会的执法者不应该和和黑帮一样,依靠着能打,好勇斗狠地维持社会秩序。法律的程序性,或者是我认为的教条性在于维护嫌疑人的人权和防止执法者的假公济私。但这类观点的着眼点只在于“以暴制暴”中的前一个“暴”,也就是注重于警察的“暴”,而忽视了“以暴制暴”的出现的一个基本前提其实是后一个罪犯的“暴”字。
我们不能用正常人的道德、信仰来和罪犯做交易。我甚至认为那些被三兄弟杀死的黑社会大佬们是死有余辜。但如电影里老三惨绝人寰的摔女童,邹兆龙背信朝古天乐和范冰冰开枪等等,这时候带给我们快感和泄气的其实就是甄子丹痛打已经死去的老三和朝吕良伟耳朵开枪的情景。爽吗?真的很爽。
我认为,安全感不在于法庭上的宣判,而在于给予罪犯感同身受的打击。法制社会的执法者也需要好勇斗狠,也需要这种的斗狠给更多的人一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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